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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因各种原因在2004年停产,员工下岗,下岗期间公司全额缴纳各项保险,2006年有个员工在外单位打工期间不小心造成工伤,经鉴定为6级伤残,通过法院判决给予一次性赔偿。虽然和我单位的合同2008年早已到期,但公司还一直给缴纳保险。2011年公司清理下岗人员,一是上岗,二是不上岗的解除合同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本人既不能上岗又不愿解除合同,请问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吗?本人不愿意怎么办?

其他 2012-01-13 1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安排你上岗你不上岗的,公司有权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
  •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合同到期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欢迎联系。
  • 贵公司可以通知的形式告知你的员工,公司与员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时,由职工受到伤害是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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