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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期间(未签劳动合同),材料商给公司供货,作为员工替公司签字,结果公司拖欠货款好几年,材料商屡次去公司要不到钱,就把我告上法庭,并且胜诉。当时我提供了证据:人证,曾经给公司供货的其他材料商和公司给他们开的支票。来证明是作为公司的员工来签的字。现在在上诉,马上开庭,请问还要哪些证据才能证明清白

其他 2022-12-14 07: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标准为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逾期未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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