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船员,08年8月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我上船工作,因个人原因没去。后来一直未通知我上船工作,09年6月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且声称已在劳动保障报上刊登告示(本人并不知晓)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请求援助

调解 2009-07-01 11: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