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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2年1月9日在XX召开。本次会议由王*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公司股东王于2011年12月1日以电话方式将本次会议的议题向全体股东做了通知汇报。本次大会应到股东3人,实际到会股东1人,为公司股东王代表公司70%的股份和70%表决权。未到会的股东为张X和刘XX各代表15%的股份和15%表决权。会议由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免去XXX公司企业法人,经理职务。 二、聘用王为公司企业法人,经理职务。 对上述议题的表决结果是:持赞同意见的股东代表XXX万元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股总数的100%。弃权的2位股东代表XX万元股份,占股东持股总数的30%。全部议题获得通过,并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 股东签字:王*

其他 2012-01-15 06: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具体产生办法均由公司章程规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的任期,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如果没有规定任期或者在任期内未履行董事职责,可以召开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更换董事。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更换了执行董事就更换了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决议后依法办理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董事会不能按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者其委派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由此可见,你作为最大的股东当然有权,所以你的决议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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