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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5年入职原公司至今(人事关系还在原公司)。2020年2月初,公司决定成立一个销售型公司,把我划分在新公司,新公司和原公司的老板之间签了协议,协议上我的工资降了将近一半。我没有同意,但是我现在在新公司工作,请问1.工资的事是否可以向原公司要求补齐?2.转到新公司,是否可以向原公司索要补偿?3.如果我因此离职,原公司是否有补偿?

其他 2021-03-10 13: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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