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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这个情况中,有过错的合伙人已经承担了无限责任,此时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当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共存时,怎么划分无限责任人和有限责任人的责任范围?

合伙企业 2021-03-11 13: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了赔偿责任后,需要在内部确定各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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