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如休理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我在一家企业任职3年3个月(2008年2月-2011年4月),该企业一直没有和我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购买前2年的社保(2010年2月-2011年4月有购买,按最低工资额度购买),没有支付加班费,2011年4月该公司给了我4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我离开该公司。我后来又去劳动仲裁,要求补回加班费及未签定劳动合补偿及补交社保,告知,补交社保要找劳动监察大队,其他事项予以受理,后来该企业又给了我1000元,我撤诉。但社保我一直要求必须补交。因时间关系一直未去劳动监察大队,请问我现在能要求该企业补交这2年的社保吗?因为社保关系到以后养老问题,其他事我可以让,但社保我不想就这样断送了这2年,因为我也老大不小了,这2年对我以后能否在珠海顺利养老至关重要。盼复,万分感谢!陈小华

其他 2020-03-02 16: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 可以 具体 与律师 面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