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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我和一同学发生口角,他不服气,带了十几个人来打我,还让我带他们去找比我高一年级同学校的哥哥,我们兄弟俩被围攻,为了逃生,我当时用带身上的刀打伤当事人,法医鉴定是十级伤残,他家人要我家赔偿3万元人民币。当时他住院时我家和学校总共给了他九千元我们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他多少钱

争议解决 2009-07-02 19: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应该说是防卫过当。依照法律的标准应该是拘留7天,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物质损失费。 费用是估计在他的受伤程度和伤者家长的素质。 在我们河北保定估计约3W。要是伤者的家长与公安有关系,估计最多能刑事拘留15天,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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