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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一套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父母意外过世,儿子是否具有这套房产的继承权?

其他 2021-04-10 16: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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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如果房子已完成过户,那么你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任何人都无权要求继承
  • 涉及继承问题,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遗嘱或遗嘱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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