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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作有疏忽,老板扣了工资,我们就提出了离职,老板亲口同意的,我们可以走,好的,我叫他结工资,他说我们这种走了就不结工资给我们,而且上个月工资都没有结清,我们跟老板没有签订合同协议,我们也没办健康证,他现在还说要告我们?我们该怎么办呢?怎样维权呢?怎样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呢?

其他 2021-04-23 10: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的赔偿
  • 你好,你们上班多久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吗|?
  • 您好,是需要赔偿公司的,按照规定进行赔偿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其次就是维权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走劳动仲裁。K
  • 工作疏忽该怎么扣,就可以扣,不能说全部扣除,以什么理由起诉你了?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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