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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在一个龙虾店上班,今天没有做了,在上班期间的时候走的,刚走就给老板发信息说我走了,我在那个店里干了4天,请问能拿工资吗?

其他 2021-05-05 22: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是可以拿到工资的,月相关法律规定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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