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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房产证是父亲名字,母亲健在,我还有一姐和一哥,母亲想把房子留给我们三个孩子共同分配,立遗嘱之前需要把房产证上名字改成母亲吗?

其他 2021-05-07 10: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婆婆遗产的继承权。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您父亲留下的房子,你们三个孩子本身就占有继承份额,房产证改不了您母亲的名字。
  • 您好!要是这房子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直接改成母亲的名字是改不了的,属于父亲的那一步财产份额已经发生了法定继承,你们可以跟母亲一起去公证处,做一个遗嘱公证和放弃继承权公证,即母亲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份额,并且母亲把自己的财产份额给你们三个孩子,这样母亲去世后,你们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去办理过户或者将房子出售了
  • 这倒不需要先过户,在遗嘱中安排清楚即可。
  • 法定继承,司法庭外调解程序
  • 不需要,他只需要把他的份额让你们继承就可以了,你父亲的没有遗嘱,已经属于你们共同所有了。
  • 您好!如果这房子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直接改成母亲的名字是改不了的,属于父亲的那一步财产份额已经发生了法定继承,你们可以跟母亲一起去公证处,做一个遗嘱公证和放弃继承权公证,即母亲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份额,并且母亲把自己的财产份额给你们三个孩子,这样母亲去世后,你们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去办理过户或者将房子出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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