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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户口本上原有4人,我伯父,我爸爸,我伯父的女儿,还有个我。现我伯父和我爸爸都已经相继去世,户主成为了我伯父的女儿。现在拆迁,那我能得到什么呢?

其他 2022-12-11 13: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2、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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