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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请问我是一年前做的流产手术,但是我当时并不知道享有产假,我是最近刚知道,当时请的是病假,而且我向公司人事部提供了病假单。人事部并没有提醒我有产假的事情。还是按病假给我发的工资。请问一年后我可以向公司追回当时的差额吗?

其他 2022-12-11 06: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流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并且在流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照发,不得影响晋升。
  • 具体可以劳动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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