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一下、我是香港人、和大陸人在大陸登记結婚、婚后他己拿了香港永久身分證明、大陸證件和戶口本都取消掉了、現在如果要办离婚、我該怎樣處理呢

离婚 2021-05-14 06: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请问,你们现在居住在哪里呢?
  • 当时结婚证是在哪里申请的?
  • 您好,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 你好,如果对方已经在香港定居,你还是需要去香港办理离婚的。
  • 如果已经在香港定居了可能需要去香港办理
  • 你好,根据您的提问我的回答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