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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在集体改革以后,我父亲把荒废的土地种成了竹林,那个时候散落荒废掉的土地是谁耕种就是谁的,没有进行任何的分配,至今我们已经使用了三十多年,嗯,在08年土地确权的时,由于我们在外地,导致此林地未登记确权,现在我们要求申请登记确权乡政府说这属于是集体的,不属于是我们的,被村,乡,镇府以集体为由拒绝确权,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1-05-13 20: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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