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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号晚上骑电瓶车把一老太太撞伤,当时是因为对面有一车开着大灯经过,根本看不清楚前面有人在走,把老太太撞倒,头着地,造成颅内出血,当晚做完手术,昏迷半月,现在人已经醒来,但因肺部发炎切了喉管,现在还不能说话。事故认定书已下,是我全责。医院已经用了10多万,现在每天还得一两千的费用,我也实在拿不出钱。请问,如果我现在没钱给了,会怎样?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还有当时经过时没变车灯的小车是否有责任?

其他 2012-01-31 2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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