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这有个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想请教您一下,我的父亲在去年去世后留下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他是二婚,有结婚证,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我父亲在生前的时候明确的表达过要将这个房子留给我,因为我父亲去世的特别突然,所以没有留下遗嘱之类的东西,但是他所要将房子留给我的这个意愿我的奶奶、叔叔和我父亲的朋友同事都可以证明,也包括我的生母,在这样的情况下请问我有可能将房屋完整的过户到我的名下么?

其他 2021-05-23 10: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涉及继承问题,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遗嘱或遗嘱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追问】律师您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哪怕是我父亲当时说过这个话,并且有人证明的情况下也无法把房子拿回来么?
    【回答】类似于口头遗嘱,这个比较难证明。只能通过法定继承,协商不成,考虑诉讼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