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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号开始入职一个单位叫福建电视台海峡视点栏目组,然后做到27号觉得不合适这边就提出了辞职。正好做了两天。公司试用期没有工资。再然后因为昨天27号下班一个培训老师对我似乎有什么误会,说我玩手机,心态不正。就是有侮辱和存在的不事实。我28号今天旁晚就给她发了我已经辞职了,就把她删除了。没想到她用一个手机号发短信侮辱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我才试用期待两天就走,又没工资,和只有聊天记录的时候能怎么办?

其他 2022-12-09 2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
  • 另找新单位 去了,想申请 劳动仲裁说去申请 要求支付 试用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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