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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是签的就业协议是B公司,到了毕业典礼那天,B公司打来电话说我们被分到A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去可以违约,可那时候已失去了最好的就业时间,我们没办法于2008年7月25与A公司签的合同,A公司由于没有建成,所以在B公司学习,2009年2月03日A公司让我们签了一份培训协议书,书中注明我们接受A公司为我们安排到指定企业进行专项培训。培训时间从2008年7月25到2009年7月24.培训结束得在A公司服务三年。现在我们准备辞职,公司要求交专项培训费。可我们在A公司接受的学习与A公司的员工一样,请问我们需要交专项培训费用吗?

仲裁 2009-07-06 09: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有对服务器的约定,如果你们违反服务器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器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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