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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5月16号的时候我跟公司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还有相关的培训协议然后试用期是3个月,公司说的是会在3个月之内给我进行培训然后转正,后来因为报名没有成功的原因我又拖到了8月20号才去培训的试用期已经超过合同签订的日期现在我就是还想再问一下您这个试用期已经超过是不是已经违法了我今天问他这个事情他说的是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还有三个月的助教期但是这个之前都没有跟我说过然后现在是已经参加过培训(这个应该是属于专项培训)因为公司规定的是参加培训合格之后才能上岗然后我现在是没有拿到证书昨天通知的我被辞退要赔偿相关的违约金今天公司的相关人员又跟我谈解了一下让我选择换岗位或者继续任职老师再进行相关培训这个就是我任职期间的大概情况我想跟您咨询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对我有没有利

其他 2018-09-07 08: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你好,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培训期,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需要承担培训费的全部或者部分。就你所言,如果公司没有跟你签署劳动合同,单纯约定了培训费用,个人认为该协议难以得到法律支持。另外约定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期限主张,比如培训期两年,你工作一年之后离职,单位至多主张50%。
  • ;  1、试用期期限:  (1)工作在一年以上者,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  (2)在试用期间,公司会对试用员工进行考察,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在与其进行相互沟通后,确定试用员工是否可以提前结束或需延迟试用期限。  2、试用期工资:  (1)试用期工资(即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公司对试用员工通常会根据学历、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其标准工资。  (3)试用员工学历在本科及本科以上者,标准工资为2000元/月,学历在专科或专科以下者,标准工资为1500元/月。此外,公司也会根据试用员工所具有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来进一步确定其标准工资。  3、试用期相关补充说明:  (1)公司定于每月5号发放工资,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每月会先发放80%的标准工资,其每月所剩余20%的部分会待其成为正式员工后再给予一次性补发。  (2)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会按照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考勤。  (3)试用员工会根据其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评。  (4)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 你已过了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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