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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是宜宾筠连县巡司镇**南矿的职工,我和矿上签了5年的合同,明年9月到期,我不想续签了。请问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还有我们一个月休息4天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我查了下好像我们月工作日应该是:250天÷12月=20.83天/月但我们是不管月大月小都是休息4天的。除了元旦过年放假之外都是正常上班。、元旦放假一般是12月15号之后放到元月一号或者二号。过年放假就是放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初三。前两年还是没有放的。这样的工作日算是正常的吗?还有如果到了九月份合同到了,我不续签了。提前是不是应该先向矿上提交一份申请或者什么的。要提交申请的话申请又应该怎么写。

其他 2012-02-03 13: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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