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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入职5月31号入职公司的,6月8号被通知公司要调整货品,安排休息两天,两天之后又发消息说要调整,具体上班时间另行通知,在端午假期过了之后,6月15号也就是今天微信发消息说公司项目暂停团队解散了,要求我们离职。合同已经签过了,但是人事拿走盖章还没有给我,其中实习期6个月(现在还在实习期),实习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正式员工发放,合同上薪资4000(社保基数)。刚刚查了一下社保信息,发现6月份的社保也是没有参保信息的。现在公司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薪资,我要求把公司安排休息的薪资一同发放,请问合理么,如果公司执意不给,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

仲裁 2021-06-15 20: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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