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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鞋厂上班干了十四天,我现在想离职,我通知过管理了但是由于本厂实在太不好招人了,我现在我想自离,我想离职的原因是:隔三差五就加班,做完自己的事后还得必须到处帮忙,加班没有加班费。我现在我的身份证还呗压在厂里大概6天了,管理给的答复是,财务没上班身份证还没报上去。

其他 2022-12-08 14: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厂里不给批辞职,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不用单位批准,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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