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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入住至今从没有见过物业合同内容,也没有公示过。 2.收费与物价局规定的不符合. 3.服务也与物价局规定的不一致。 4.物管方在小区内底楼也就是阳台的下面乱建一间临时小屋,用来清洁工居住,严重影响小形象不说,致使其他业主也随意占用绿化地,并非常严重。有的业主在屋顶也搭了起来. 5.住宅楼,二楼经营麻活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6.自行车,摩擦托车,三轮车随处可见. 7.物管经常与业主发生争吵,物管工作人员混乱,并平凡换人,防范意识差,没有公安机关批上岗证。 8.小区发生多起被盗事件,第一次,物管方怕承担责任,辞退了保安就了事,后来几次就根本不了了。 综上所述,:我曾多次与提出,仍未得到解决并且,物管人经理还经常用威胁业主我要把你告上法院,

其他 2012-02-05 10: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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