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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卖人承诺于2020年12月30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将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交付给买受人,(二),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 书,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1,约定日期起30日内,出卖人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 ,按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2,约定日期起30日后,出卖人仍不能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有关文书的,双方同意。。。下面就是有些责任

其他 2021-06-26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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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房开公司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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