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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上班8年半,该企业每月加班平均140小时,一年约1700小时,但加班有给加班费,工资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现在我不想上班,若离职是否可以申请补偿金?有给加班费,但只按基本工资为基数是否合法?若要申请仲裁及上法院,需要多少费用?

调解 2008-04-19 22: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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