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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出租人订立了一份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目前履行了一年也只交了一年租金,现在我退租了也把钥匙和房子返还了房主,但没有书面解除租赁合同,只是双方口头约定解除。我违约了也没要求要回押金。我想问一下两年以后房主可以以租赁合同起诉我支付剩余租期租金吗?他如果不承认口头解除了合同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21-06-30 23: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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