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合同上工时制度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我一直以来都是周一到周五,每天8.30到17.30上班,周末双休,现在更改为每周三补休1天,周六和周日各加班半天,请问这样合法合理吗,我能合法拒绝吗

其他 2021-07-01 22: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这一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