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2011年4月份买了一块面积为16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地号为465#,由于当时买下的时候只在用地批准书上写了总而积,没有注明此块地为464#和465#的合并,现在本人想建房,需要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是却因为用地批准书上只写了一个地号,和规划图上不符,所以一直不给予办理,如想办理,让我本人去找之前的开发商补写一份协议,证明此地皮是464#和465#的合并地卖给我,请问,事隔10年之久,让我去哪找开发商,如果找不到开发商,我这块地该如何处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1-07-04 15: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来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