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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在阆中某公司做办公室文秘。由于怀有身孕奉子成婚,而我妻子是重庆的,我是湖北的,婚事需要两地操办,婚期自然有点紧张。重庆的婚期是定在1月11日,一共休息10天,其中1月7日下午、8日、14日下午、15日本是周末休息日,由于公司业务忙,公司员工都在加班,所以这三天时间都算是我妻子在请假(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湖北的婚期定于正月初八1月30日,之后又请假6天至2月4日,由于身在外地,这六天假我妻子只是向公司考勤人员和部门经理请假了,对于公司老总只是发短信告知了,并未来得及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写请假条)。现我妻子已回公司上班,可是公司帮我当透明人,不让我妻子做任何事情,而且今天上午部门经理找我妻子谈话说公司想我妻子自动离职,原因在于我妻子怀孕在身,8月即将休产假,公司觉得用人不划算,所以想我妻子自己主动辞职,而且以我妻子请假时间过长要挟(这算不算变相辞退孕妇)。这类事件我该怎么处理,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急等回复,谢谢!!!

其他 2012-02-07 23: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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