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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在一小区连续做三年维修工,上二十四小时,休息二十四小时,没有节假日。每年在小区供暖时上班,停止供暖时解除劳动关系。今年在1月21日8:30上班,22日8:30下班。按用人单位规定23日上班,但王先生没有按时上岗,遭用人单位口头辞退。 问题1:用人单位是否属于超时用工。 2:王先生是否属于无故旷工。 3: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

其他 2012-02-08 06: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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