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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网上买了一瓶眼药水,应为取了后就把包装丢了,瓶子上并没有任何提前,现在用了产品感觉眼睛痛,联系商家,商家说开盖15天就过期了,我没有看说明书,瓶子上也没有警示性提示,这样的出了问题商家有没有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22-12-06 17: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你好,建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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