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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在一家单位工作不到三个月,劳动合同写明还在试用期内,但是劳动合同没写明薪资,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老板却以期间因我表现好加薪了几百作为给我转正了的理由,让我再公司多待一个月,或者招聘到新人接替我工作才让我走。因为合同没写明薪资待遇,单位法人直接发信息给我说。让我记住,我自己说的我自己还在试用期内,他这是威胁我吗?之前还不想支付我7月份工作的薪资,或者他是不是可以任意调整或修改我的薪资???

其他 2021-07-20 07: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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