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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1年4月18号租的个人的房子,那因为家里有人生病,需要回家陪护看病去,在2021年7月21号退租,结果房东只把电费退给了我,没退剩余10天的房费,押金按照合同约定是没退的,请问这个是否违法

其他 2021-07-22 13: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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