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儿出钱为父母亲改建房屋,改建前后母亲一直住着。改建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也没有重办房产证。次年父去世。七年后女儿说她出钱改建的,房子是父亲送给她的,产权应属于女儿的。请问律师,产权属于谁的?

其他 2008-04-20 14: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没有增加房屋面积的话,产权应当是原所有人,如果房屋面积增加了,增加部分可以协商为共有关系,对于现在的房屋进行重新办证。由于父亲在七年前就已去世,无从考证,但母亲还健在,是一个共有与继承的关系。由于是家务事,如果还涉及到其它家庭成员的话,建议大家商量一下,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以免伤了和气。如果没有作用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 产权应当是原所有人。 涉及到共同继承的问题。建议协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赣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