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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9日甲、乙向信用社借款10万元,借期3年,丙、丁作为保证人,保证期限3年,现在保证人未还款,请问丙、丁的保证期间是什么时间,保证时限受除斥期间影响吗?想知道保证人的救济途径?

其他 2022-12-05 21: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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