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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满工作内容的增加,我拒绝接受工作安排,公司让我离职。已签离职申请书,离职原因未写,现公司认为我是主动离职。上班期间加班未给过加班费,劳动合同是因为上社保签过但未见过,手上也没有劳动合同。工作9年,之前没有合同,没入社保,社保是从2017年开始给入的,这种情况下我还能申请经济补偿吗?

其他 2021-08-12 11: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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