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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里没有证据,但是事实我丈夫与第三者同居。他们在2010年6月25日回女方家办婚礼,7月15日在中山将孩子引掉。2011年春节又到我丈夫老家。我丈夫以前口头要把我们的房产给女儿。到现在女儿一直要求他写公证书,他不写。我起诉离婚,房产能归女儿吗。他这两年的收入能与我平分吗。请律师指点我,谢谢

离婚 2012-02-17 15: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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