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男,1973.1 ,1999年工伤,2001年工伤认定4级,2008年工伤退休,2019年角膜移植,发生目录外费用3万多,公司以浙高法民一(2014)7号16 目录外不予以报销,请问一、现在工伤治疗适用受伤当时的工伤条列吗?个人主张目录外公司报销有其它法律依据么

工伤赔偿 2021-08-23 11: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治疗的个人医药费用报销范围: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如果单位没有给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医疗费全部由单位支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绍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