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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日入职重庆博展食品有限公司李家坨融汇半岛玫瑰馆裕仓惠品门店,担任店长职位,由于公司在七月下旬将门店转让出去,新老板告知我们留在门店继续工作但是公司不会继续购买社保,要求我们自动离职,门店新到的管理团队上班第一天就要求我把钥匙营业款交给新来的店长,后来新老板协商同意补偿我们一个月工资第二天可以不用去上班了,然而第二天又变卦不愿赔偿,后来公司把其余两位同事赔偿辞退,故意为难我,后来因为公司七月份未给我购买社保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赔偿一个月工资和补齐社保,八月二十号公司发工资无故算旷工扣除三天工资,我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其他 2021-08-25 11: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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