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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造范围周围有套我外公留下的20平米不到的自建老平房,可能涉及到拆迁范围 但是有点手续现在还不够齐全外公在1989年曾去四川省国土局去拿了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凭证>详细注明了土地使用者性质为个人 到1992年的时又拿到了<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产权文件收据>产权类别为私权 当时据外公说就凭以上两份材料就可以申请<测量房屋面积>直接拿产权证了 当时生活条件较差,老人家也很节捡,舍不得相关人员提出的打车费用(相关人员说要打车过来测量面积)就这样产权证迟迟没有拿到手 到后来98年外公去世了,也一直没去派出所注销户口,(就是因为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产权没拿下来的原因) 请律师给我一些建议 1,私人房产证现在能办理下来么? 2,如果不能办理了.那么拆迁后这种情况政府是怎么解决的? 3,是销户的问题,老人已经过世10多年了,现在去销户可以么?(从来没去领过养老金之类,当时老人过世单位还拿了丧葬费,抚血金)

征地补偿 2012-02-16 1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从你目前提供的情况来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虽然没有取得产权证,但应当属于你外公的财产。 2,虽然属于私产,但如果现在办理产权证肯定存在很多障碍。你外公已经过世,怎么去办理?如果你们去办理,必须由你外公的授权,而现在已不可能。 3,对于拆迁,不同的地方又不同的政策,能不能解决还不好说。 4,我认为土地与房屋确权后再去销户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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