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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在辽宁省登记结婚,女方为辽宁人,男方为蚌埠人,目前双方感情破裂,无过错,育有一子,五岁半,婚前男方名下首付1套房,婚后男方父母每月给房贷。婚后男方出25万左右,夫妻共同10万左右,又购入一套房,贷款夫妻双方承担。2017年男方父母出资10万,女方父母4万,女方自拿2万全款购入一车婚后无大额存款。 现女方(我)欲离婚,就抚养权产生争议。我有固定工作,月薪6000,税后到手3000,各项奖金及福利每年约3—5万,但加班较多。男方从事销售工作,前期月入7000,目前约3000左右,已不去出勤半年有余。我是外地嫁到蚌埠,在蚌埠无其他亲戚。男方老家在五河,在蚌埠市也无亲戚。平日多为男方母亲来蚌埠照顾小孩后再周末回五河,小孩留在蚌埠。女方父母大约一年来一次蚌埠住1个月。 请问我争抚养权应做哪些准备和改变?还有房子如何分隔?

工程承包 2021-08-31 16: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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