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任职于杭州某公司温州分公司,职务是话务员,于2011年10月09日进入公司培训,同年10月16日上岗,于月底左右签订临时合同,期限是2011年11月1日到2012年2到29日,合同上面工资支付写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资写着1310元,提成另计,试用期工资800,另外有相应补贴,试用期时间未在合同上著名,口头说明是3个月

其他 2012-02-16 19: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嘴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