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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哈尔滨市动力区贷款17万买了个二手房,首付是10万,房子的建筑面积是41平方米使用面积是29平方米,我的户口是黑龙江省绥化的,请问能落在哈尔滨吗?

其他 2020-11-23 15: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
  •   根据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10种情况包括:  1.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8.活动简易房屋;  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0.26、±0.6、±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
  • 二手房贷款具体流程:1.签订房产合同后,带上买卖双方资料,去银行填写二手房借款申请,给银行审批。2.然后约定时间,由银行联系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去验房做评估。评估完成后,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3.银行贷款获批,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出按揭合同。4.审批通过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与卖方一起去房管局办理过户(递件)-完税-房产更名等手续。5.更名后带上新的房产证和资料去银行做抵押。办理贷款手续。6.等待银行放款(就是向卖方账户存入房款),然后买方则开始依照合同按期偿还贷款。7.注意事项:购买房屋时候,一定要房屋产权清晰,具备具有二手房流通的条件。买卖双方的手续一定要齐全如: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
  • 二手房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若卖房者尚未偿清还款,并要求购房者配合还贷:建议走资金监管程序,首付3成。
    2、房子本身没有贷款,或者是卖房者已经完成抵押还款:如果购房者是首次购房,二手房贷款最低首付是2成,可贷款80%
    二手房的首付款为了资金安全着想,可以交由银行作资金监管。
  • 你好,可以的
  • 可以的。
  • 您好,依据《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户口政策具体实施办法》之规定,“4、1998年1月1日以后,外地无公职人员凡在哈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宅;购买2处商品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房;贷款购住宅房一次性交齐15万元以上;购买商品门市房30万元以上;抵债、法院判决,经房地部门评估达15万元以上的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产权证、购房发票、完税证、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因此,您符合在哈市落户的条件,携带上述证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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