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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分派,所以12月份我们几个打算本来辞职,后来一个同事打去给在班长之上的上层辞职,那个同事得到同意,后来我和另个同事也打去辞职,她也说可以。但是刚挂了电话,她马上修改公司制度,说如果未提前一个月辞职就离职,当月工资不得还要倒扣上月三分之一的工资,还说我们至少要我们做到1月15号,所以我们为了保住上月的工资不被扣,就回公司继续上班,并也提出申请辞职,17号离职,她也签名批准了。但是2012年2月份我领到1月份那半个月工资竟是300多,我们的工资底薪是1700+提成,所以半个月工资不算提成我至少都有800的工资,但是现在得到的工资竟是被扣了提成,连底薪也扣了,现在就是领到了300多,每个离职的同事被扣的数都不一样,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其他 2012-02-18 23: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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