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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房付首付,只写女方一个人名字,,房贷由男方还,假如以后离婚,这个属于女方一个人的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1-09-06 2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这个一般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实际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房产证上谁的名字就是归谁所有,这个不必担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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