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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之前是生产某公司的遥控器但后来因为完单1月12日和1月13日就被调到其它机台生产,这个机台生产的产品要求是4个人操作而我们则是3个人操作,1月14日和往常一样正常上班,班长点完名以后便分配工作把我又分到前两天干的工作上去了,由于前两天的劳累我找到班长要求重新分配遭到拒绝,由于16号的火车票回老家15号上班去请假遭到拒绝我又旷了一天工。年后我办理离厂手续,文员说我这月没有工资(工资是12月26号到1月14日的)她说旷工超过3天按自动离职算没有一分工资(14.15.16.17号)我说16号我请假回家了文员说没有请假条不算请假。我又找到班长说请假填的事,班长说自己不写谁给你写可是她却帮别的员工写请假条。就这样20多天的工资没了,我想问问我的工资能否要回。谢谢!

其他 2012-02-20 1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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