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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母亲于2008年3月27日过世后,留有一处房产,我在居住。父亲与我一起生活。2009年7月父亲找一老伴在外居住。现在,这房产要开发,父亲就回来要房产。我想咨询一下父亲后找的老伴有继承权吗?父亲和老伴并未登记。倘若立有遗嘱把房产赠与老伴她可以继承吗

其他 2012-02-19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该房产的一半是你父亲的,另一半是你母亲的遗产。另一半应当由你和父亲来继承。你父亲后找的老伴不登记没有继承权。如果登记了,和你一样有继承权。如果立有遗嘱赠与老伴是可以的。但是只能是你父亲的份额。属于你的那部分无效。
  • 如你陈述属实,你父亲大致可以享有该房屋的四份之三的产权,情况对你不利,建议审慎处理你与你父亲的房屋问题,以免你父亲立遗嘱将该房屋遗赠他人,如还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 1、后老伴没有继承权;2、你父亲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3、你有权继承你母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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