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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学毕业后,2020.8.31到市财政局实习,8、9两个月没有一分钱工资,然后从2020年10月开始,每个月只发了500元,这种每个月500元一直持续到了2021年5月,到了2021年6月,开始一个月1500,6、7、8月都是一个月1500,这样的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4 13: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局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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